发布时间:2026-07-06
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鄂环办[2003]67号文《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中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相关要求,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溪岸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1万吨高端封装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高端封装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2)工程概况
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车间,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高端封装材料智能化生产线及实验室等配套设施,新增设备主要包括捏合机动混机、全自动灌装线等;并对原年产5000吨的机硅建筑胶生产线进行技改升级。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13871726224
(2)评价单位名称:湖北溪岸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海格公馆4栋1801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18627032989
电子邮箱:11771892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Bxn_nRD0O55E6uggFgetQ
提取码: cuq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